关于申报2015年度甘肃省高等学校科研项目的通知

信息来源: 阅读量:发表时间:2015年06月25日 16:33

各二级学院及有关部门:

2015年度甘肃省高等学校科研项目申报已经开始,请各二级学院组织相关教师积极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甘肃省高等学校科研项目分为立项资助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两类项目同时申报,同时评审。研究课题分为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三类。

二、重点任务及资助额度

(一)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总体部署和要求,重点培育新材料、新能源、生物产业、信息技术、先进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型煤化工、现代服务业等8个领域,特别是与“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循环经济”、“电子商务”、“文化产业”、“陇药产业”等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紧密相关的课题,希望申报者紧扣以上领域撰写申报书。

(二)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每项资助0.5-2万元,自然科学研究课题每项资助1.5-3万元,重点课题每项资助3-5万元,研究时限一般为1-2年。“自筹经费项目”由省教育厅下达项目计划,经费学校自筹。

三、申报条件

(一)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一个项目,所列课题组主要成员不得超过5人,并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二)申报者须为45岁以下具有硕士学位以上的在编在岗教师。

(三)教育厅将优先资助与企业、科研院所科研人员合作申报的课题。

四、申报材料要求

我校申报截止日期为2015年4月15日。报送材料:

1、《甘肃省高等学校科研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3份(含B表),

并按要求签字盖章;匿名评审表(B表)5份,其中2份与A表装订在一起,其他3份单独装订,夹在A表内。

2、《申请书》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可复印。为方便审核,《申请书》的排列顺序须与《申报一览表》的顺序一致。

3、《申请书》及《申报一览表》电子版一并交至科研管理处

五、申报注意事项

(一) 已被国家和省上立项资助的项目,不再重复申请。

(二)2011年以后已承担过省教育厅科研项目计划者、历年所承担项目未结题者,不得申报。

(三)项目申请书中所填项目研究目标、预期成果应以项目预算与项目研究内容为依据,实事求是,并具可考核性。

(四)本项目资助经费额度有限,原则上不允许购置仪器设备,对申请资助额度过高的项目将不予受理。

(五)本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申请者须登录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gsedu.gov.cn)下载最新项目申请书格式,按要求填写申报。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书》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者学校、姓名等有关个人身份信息,否则《申请书》作废。

附件:1.甘肃省高等学校科研项目申报一览表

2.甘肃省高等学校科研项目申请书

(附件可在教育厅网站或我校网站通知公告栏该通知附件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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